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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鹰宝园林有限公司被罚款 5000 元
-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4-08-30 11: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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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上海鹰宝园林有限公司因销售的涉案产品中卉强力生根粉在定义与功效上符合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范畴,但无法提供该产品的农药登记号等凭证,涉嫌经营假农药,被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作出处罚决定。
据金融界了解,当事人销售的涉案产品:中卉强力生根粉【登记证号:农肥(2018)准字7900 号,通用名称:中量元素水溶肥制,产品特点:本品是新型高效绿色植物生长调节剂.生产企业:河南通力生化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201,净含量 500g】,明确在标签标注内容为“本品是新型高效绿色植物生长调节剂”,且在产品特点中功能为:“具有内源生长素的作用特点和生理功能,具有促进细胞分类与扩大,诱导爆发式扩散生根。促使根多,根壮,根系发达,用于苗木、花卉的扦插移栽、果树,大树移栽和经济作物,药用植物等均有很好的效果。”相关内容,上述内容在定义与功效的,符合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范畴,但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农药登记号等凭证,涉嫌经营假农药,平台销售记录为 41 包,38 包(内含 11 包已发货,27 包因缺货尚未发货)为仅退款,实际销售 3 包,违法所得为 45 元。
上海鹰宝园林有限公司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禁用的农药,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进口的农药,以及未附具标签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构成了经营假农药违规行为。处罚决定为:一、没收违法所得 45 元;二、罚款人民币 5000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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